承 诺 书(二人户型配租)
时间:2016-11-28 来源: 阅读:2232 次
承 诺 书
(二人户型配租)
根据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实施意见》的规定,二人户或下靠二人户型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配租55平方米户型(建筑面积50-59平方米)房源。
目前可供配租的房源均为55平方米户型,建筑面积在50-57平方米左右,本人及共同申请人一致对此次配租的户型面积表示认可,自愿参加50-59平方米户型抽签选房,在抽到户型面积小于55平方米的房源时,对抽签结果不提出异议并服从安排。
根据现有的公租房房源的实际情况,此次配租的55平方米户型房源安排如下:①房源主要集中在远东丽景(晋安区东三环路100号),高层电梯房,建筑面积56-57平方米左右,租金标准:10元/平方米,物业费标准:1.2元/平方米;②香开新城少量房源(晋安区连江路以东,化工路南侧),高层电梯房,建筑面积55-56平方米左右,标准装修,租金标准:15元/平方米,物业费标准:1.9元/平方米;③阳光天御城少量房源(台江区光明港以南,鳌峰路以北,鳌光路192号),高层电梯房,建筑面积55-57平方米左右,租金标准:15元/平方米,物业费标准:1.3元/平方米;④中茵上城美域少量房源(仓山区盖山镇高旺路2号),高层电梯房,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,租金标准:13元/平方米,物业费标准:1.8元/平方米;⑤杉林悦榕公馆零星房源(仓山区金山医院南侧,万达广场北侧,亭头路256号),高层电梯房,建筑面积51平方米左右,租金标准:18元/平方米,物业费标准:2.3元/平方米;⑥上海新苑零星房源(台江区交通支路171号),高层电梯房,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,标准装修,租金标准:20元/平方米,物业费标准:1.1元/平方米。
现本人并代表共同申请人承诺:已了解配租房源及物业费情况,愿意参加2016年
月
日二人型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抽签选房,并对所抽中的公共租赁住房无任何异议;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换公共租赁住房,特此承诺。
承诺人(签章):
身份证号:
联系电话:
时间: 年 月 日